深圳刑事律师网
案例资讯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 廖助理

手机: 13530053568

电话: 400-057-3132

邮箱: 2689340189@qq.com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9楼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

假冒专利罪

刑事律师咨询:什么是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如何认定?

作者:深圳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2 14:35:38点击:34744

我们知道知识产权一直都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但是有很多人无视法律,侵犯别人的权利,你知道什么是假冒专利罪吗?


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深圳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的黄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


什么是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专利罪如何认定?



本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的界限


本条明文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按照专利法第 60 条的规定处理,不以犯罪论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的侵害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判决或者裁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以予以收缴进行侵害的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至于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实践中应结合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和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包含专业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团队,该团队有专业代理刑事的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辩护经验极为丰富,有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的案例,深得委托家属一致好评。该团队为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深圳市盐田看守所等,看守所关押人员做专业刑事辩护,普及刑事案件相关知识。


文章二维码咨询.jpg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53005356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400-057-3132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