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题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 廖助理
手机: 13530053568
电话: 400-057-3132
邮箱: 2689340189@qq.com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9楼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
律师会见
这里的律师会见特指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行使会见权。
案件在刑事侦查阶段(即公安阶段),只有民警和律师才能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亲戚是不允许会见的。这时只有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提供相关法律咨询。鉴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现阶段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时有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的状况,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时间越早越有利于案件最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