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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律师: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案件概述】
被告人:滕XX
辩护人:深圳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陈律师
2008年12月12日,被告人滕XX在本市齐齐哈尔路700号附近,冒用上海新兴机械施工公司名义,以向被害人施某谎称发包杨浦区平凉路59号地块土方清运业务为由,与施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被害人施友根工程押金人民币8,000元后逃逸。
被告人滕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采用签订虚假合同的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深圳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注经济诈骗罪案件的陈律师认为:被告人郭XX自愿认罪,并退出了部分赃款,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一、被告人滕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黄军明律师(详情请点击查询)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法律硕士研究生
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
公司治理与项目并购专家
专业刑事辩护研究多年
个人执业信条
律师,以为当事人创造价值体现自身价值。
法律建议
当你的家属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监察委等)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被拘留后,必然是百感交集。可是,越是着急越不能乱投医,必须理清思绪,从容面对。否则轻之越帮越忙,重之人财两空。
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达成谅解】造成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尽量弥补受害人一方的损失。
【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会见】案件在刑事侦查阶段(即公安阶段),只有民警和律师才能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亲戚是不允许会见的。这时只有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提供相关法律咨询。鉴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现阶段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时有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的状况,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时间越早越有利于案件最终的处理。
【取保候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包含专业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团队,该团队有专业代理刑事的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辩护经验极为丰富,有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的案例,深得委托家属一致好评。该团队为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深圳市盐田看守所等,看守所关押人员做专业刑事辩护,普及刑事案件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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