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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恶罪

涉黑犯罪量刑标准|深圳涉黑辩护律师

作者:深圳涉黑辩护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10 16:20:55点击:133571

现在如今随处可见“扫黑除恶”的标语,那么你知道涉黑犯罪怎么判刑吗?下面一起来看看深圳涉黑辩护律师整理的涉黑犯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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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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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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